考勤管理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 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9: 00 到下午: 18: 00 为工作时间 12: 00- 13: 00 为午餐休息周六. 日:上午: 9: 30-5: 30 为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1 )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 致电部门负责人, 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 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 经权责领导核准, 报人事部门备案, 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 报人事部门备案, 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 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6、加班(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 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 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 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 基数× 300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 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 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 和随机检查。(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 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 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 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 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 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 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三、辞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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