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会计账簿的记账规则
登记账簿的依据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
登账。各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
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的时间
各种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一
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
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
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 ( 三天或五天 ) 登记。但是现金日记账和银
行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
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登记账簿的规范要求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
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
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防止漏记、重 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
各种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
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
“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
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 或者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规
定的“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在不设减少金额栏的多栏式账页中,
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
余额栏内登记负数金额 ; ”等情况。
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
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
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
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
“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用“ 0”表示。
每登记满一张账页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
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本页的摘要栏内注
明“转后页”字样,在次页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
始依据。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
记录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
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
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
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 填制及时。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
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
书写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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