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一、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要在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2, 施工现场严禁控制使用明火, 施工中各类明火作业( 如使用电气焊等) 要到物业保卫部申请办理动火证;清除动火周围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3, 电气焊施工人员持有北京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上岗证, 进行施工前要进行安全培训,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4 ,电气焊施工部位要经配备灭火器材( 灭火器、水、沙) ,并安排专业看火人员。 5 ,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 米,两瓶与明火之间不应小于 10 米。 6, 易燃易爆物品进场要有严格审批制度, 每天进场数量以当天使用数量为准, 不得在现场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专管,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7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扑灭现场火灾。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颁发的临时使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遵守建设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具体请情况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书写清晰后悬挂在醒目的位置。 2 ,施工人员进场前要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 3 ,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电器必须保持完好。 4 ,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乱拉电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5 ,电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上岗证,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6, 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需有粘贴鉴定部门标志,并合格产品。 7, 施工用电线路应符合规范要求, 禁止超负荷使用, 必须一个断路器控制一个电器设备。避免发生火灾。 8, 电动工具和电器使用时必须远离易爆易燃品。 9 ,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 GB50194-1993 )避免发生事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1. 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各负其责。 2. 施工现场及库房严禁明火、吸烟。 3. 稀料等易燃品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