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内部员工转岗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完善公司人事管理,配合定员定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参考文件
无
4 名词定义
5 权责
5.1本规定制/修/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6. 内容
6.1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困难提出申请进行岗位调动
6.1.1因工作需要或员工因确有困难提出变动岗位的,应填写《员工岗位调动申请表》,如实填写转岗理由,并经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6.1.2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岗位调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填写学历、教育培训、考绩、奖惩、心理素质、岗位工资变动情况。
6.1.3转岗员工有权知悉岗位变动后薪资变动情况,并签名确认是否同意转岗。
6.1.4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岗位调动申请表》送拟调部门主管、分管高级主管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执行。
6.2 公司因内部招聘发生岗位变动
6.2.1 在定员编制内因现有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缺员的,用人部门应参照公司PN—18—01《招募员工规定》的要求,提出招募员工报告,呈高级主管核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充人员及招聘事宜。
6.2.2 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岗位的,用人部门应参照公司PN—18-01《招募员工规定》的要求,提出招募员工报告,呈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事宜。
6.2.3 公司内部没有满足招聘条件的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招聘。
6.2.4 人力资源部接到需求报告后,及时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需求岗位知识考试及面试考核,协助缺员部门选聘合适人员到需求岗位工作。
6.2.5 人力资源部将录用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3 富余人员转岗。
6.1.1 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对于部门有富余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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