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办公家具投标书
投标函(技术标)
致: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2包:食堂、会议室家具)”的第2011CGFZ1101-2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浙江大明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8)我方承诺若中标,保证在项目完工前设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系。若未设置,我方承担一切后果。(如投标时已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无须承诺)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年丰路88号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2011年9月15日
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浙江大明家具有限公司授权本公司 销售部经理(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参加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2包:食堂、会议室家具)采购活动(项目编号:2011CGFZ1101-2),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投标人公章:
日 期:2011年9月15日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2011年9月16日招标项目为“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2包:食堂、会议室家具)招标编号为2011CGFZ1101-2的招标公告。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第2包:食堂、会议室家具(设备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及相关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
1、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公司是所投主要产品的直接生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
3、通过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家具项目业绩。
投标人公章:(盖章)
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投标申请企业名称
浙江大明家具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AAA
企 业 地 址
湖州市南浔镇年丰路88号
联 系 电 话
申请报名工程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吴兴区、南浔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办公家具、课桌椅及宿舍家具等商品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报名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
投标
申请
企业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情况
(如有,须写明有几项于何时何地何项目正在被公示)
无
申请报名前一年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如有,须写明有几项于何时何地何项目被行政处罚)
无
报名
项目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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