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教育改革献计策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问题是一个关乎民生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中国未来发展的问题。目前,全国教育系统都存在许多不科学、不完整的地方,迎泽区自然也不例外。因此,迎泽区教育要发展,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师资方面,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城乡教师交流制度难以落实的原因分析城乡教师交流制度难以落实的原因,主要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国家和区域财政短缺、城乡学校之间的利益冲突及教师个体利益等方面。一是城乡之间二元分化格局是城乡教师交流难以落实的重要原因。城乡之间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差距大,目前,我省农村的条件差于城市,使得城市教师不愿意参与到城乡教师交流中,更难吸引城市优秀教师。二是国家和区域财政短缺。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虽然国家政策和财政资源有所扶持,但是教育经费依然短缺,因此,城乡教师交流所需要的交流教师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物质待遇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这就使得城市优秀教师不愿意实质性的参与教师交流活动,而是形式性、短期地参与交流活动。三是学校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城市学校不愿意实质性的参与城乡教师交流。在开展城乡教师交流中,各学校作为利益主体,其行为难以离开自己的利益追求, 城市学校由于要付出优秀的教师资源,因此在城乡教师交流中受损比较大,这对城市学校的教学质量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很多城市学校就采取抵制或隐形的方式来对付城乡教师交流活动。二、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对策为更好地实现城乡教师合理、有序地流动,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有必要改进和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切实加强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尽可能弱化城乡二元结构。国家政策和财政制度要适度支援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改建和扩建校舍、教学楼、周转房,购买更为齐全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工具,为农村教师创建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等,以缩小城乡之间物质水平和教学环境的差距。此外,各地应在财政经费支助下,建立长期稳定的工资福利和补贴政策,以保障交流教师的收入待遇。二是规范城乡教师交流的程序。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应由区域内(主要是县、区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开展, 对城乡教师交流的主体、对象、时间、地点和目标等作出严格规定,使城乡教师交流具有明确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三是完善城乡教师交流的聘任、考核和奖励制度,提高教师的参与积极性, 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应对交流教师实行聘任制,在被聘任的教师的工资、福利、医疗、职称晋升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以此来激励交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还应完善交流教师的考核和奖励制度,对交流教师的教学业绩和教学素质进行科学的考核,公平地评价其贡献。对于那些优质完成交流任务、带动农村学校发展的优秀教师,应给予特别奖励, 比如,为他们提供更多参与评选“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等机会。四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的内涵式发展。城乡教师交流的重点不仅是组织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去支援任教,更重要的是通过城乡教师交流制度, 促进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因此,也应该让农村教师到城市参与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来提高其专业素质,从而更好的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的发展。反
我为教育改革献计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