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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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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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地测与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等制度进行。
,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 (岩巷)、普掘工作面相距30m、(煤巷)、机掘工作面(煤巷) 相距60m前,测量人员必须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和有关领导,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
,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提供设计图纸,地测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遇老巷、老塘时,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
6.
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地测部将巷道测到迎头,地质资料调查到迎头,并及时绘、填图。
,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一律不预验收。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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