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照相机、录音笔等用品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公司因工程需要,照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成为常用的生产用具,但在照相机等用品实际运用的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为加强照相机等用品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照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用品的管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班组长、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因工作需要可配备照相机、录音笔。
三、申领照相机、录音笔等用品时,申领人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附后,以下简称“申领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根据审批后的《申领表》发放。
四、申领人在领用申领物品时,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附后)。
五、如综合办公室库存无《申领表》所列照相机、录音笔等用品时,应提出申请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附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购买再发放。
六、领用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好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因工程正常使用损坏的可退回综合办公室送专业厂商修理;报废的应凭报废用品重新申领,并在《申领表》上注明;对因领用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生产用具损坏、报废的根据情况需予以赔偿。
七、摄像机由综合办公室集中保管,工程部门在生产中需用时,应填写《申领表》,由部门经理批准领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八、综合办公室应每年认真对公司现有的照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生产用具进行一次清理,并负责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严格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ﻬ
办 公 用 品 申 领 单
部门
申领人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申 领 物 品 明 细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ﻬ
办 公 用 品 领 用 单
单号:
部门
领用人
领用日期
年 月 日
领 用 物 品 明 细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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