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篇一:机关办公大楼管理制度ﻫ 机关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ﻫ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发布时间:2010-03-31文件编号: ﻫ 为切实搞好大楼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清洁、舒适、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ﻫ 一、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ﻫ (一)值班制度 ﻫ 1在工作时间内,大楼的安全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负责,非工作时间内,由门卫具体负责。 ﻫ 2办公楼、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门卫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门卫因事外出,需事先报经办公室分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否则,每次扣工资3元。如果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ﻫ 3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下班后,电梯、拉闸门应及时上锁(如遇停电则在停电后立即把电梯上锁)。
4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对非工作时间外来的人员应予如实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下人员不得入内: ﻫ (1)推销员、废旧物品收购员。 ﻫ (2)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证明身份者。ﻫ (3)没有大人携带的小孩。 ﻫ (4)其它闲杂人员。 ﻫ 5门卫应负责搞好门坪及值班室的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ﻫ 6在非工作时间内,门卫应不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晚间睡觉前,要对整个楼、院的门窗、水、电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ﻫ (二)安全要求 ﻫ 1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含液化气罐、鞭炮等)进入办公大楼。 ﻫ 2不得随意动用、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路、电话线路。 ﻫ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注意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及空调开关,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4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ﻫ 5服从门卫和值班员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大楼的安全工作。 ﻫ 二、大楼卫生管理规定 ﻫ 办公大楼的卫生工作由各股室、分局和勤杂人员共同担任。 ﻫ (一)建立卫生清扫制度 ﻫ 1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各自室内卫生工作,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重要节假日另行通知大扫除。 ﻫ 2勤杂工负责大楼楼道、过道、卫生间、扶手、会议室、大厅、大楼前院和县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县局领导办公室坚持每日一扫制。 ﻫ (二)卫生要求 ﻫ 1各股室卫生应做到: ﻫ (1)杯盘、烟缸光亮洁净。
(2)报纸、杂志|、文件、书籍、茶杯等摆放整齐有序。 ﻫ (3)桌椅台凳及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ﻫ (4)玻璃门面干净明亮。 ﻫ 2公共卫生应做到: ﻫ (1)痰孟、果皮纸屑桶干净无积物。 ﻫ (2)大厅、过道、走廊要求无不水迹和尘迹,无丢弃物,做到干净整洁。 ﻫ (3)楼梯扶手干净光亮。 ﻫ (4)玻璃、窗台及楼梯间和电梯门面干净明亮。 3全局人员在下午下班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ﻫ (1)将茶盘、茶杯、烟灰缸清洗干净,并摆放好。 ﻫ (2)将地面、桌面、凳子擦洗干净并收拾整理好。 ﻫ (3)将玻璃、窗台擦洗干净。 ﻫ (4)将报纸、杂志、文件、书籍摆放整齐。 ﻫ 4勤杂工必须做到: ﻫ (1)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过道、楼梯扶手打扫下次。 ﻫ (2)痰孟每天擦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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