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doc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
“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
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 保障卡。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 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 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 急诊病历手册”。
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 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 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 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 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 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 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 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
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 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 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 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 保卡。
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 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 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 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 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 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与支付的费用总额;
“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 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 额;
“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 次个人负担金额;
“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 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 付的总额;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二“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本 次个人负担”。
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 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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