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与学习
主讲人:黄彪
新国八条
重庆开征房产税
上海试点房产税人均超60平方米开征
2011年01月28日 08:13:09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
据新华社电 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当日
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
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
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
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
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
%%。
办法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
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
财政部等称将适时研究在全国推广房产税
2011年01月28日03:07 新京报
昨日,重庆召开发布会宣布,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从28日起向个人房产开征。(新华社发)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定。备受关注的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细则27日“浮出水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试点开始后,三部委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住建部8号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时间:2011-1-26 16:34:40 来源:admin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 2011/01/20 实施日期: 2011/04/01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1月26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第二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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