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防御灾害规划方案
第一节 有害生物防治规划
一、规划目标
保护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系统免受侵害,最大限度地保证其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安全,维持乡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原生态,促进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害生物分类
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而遭受破坏。因此,不属于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的外来生物,及影响、危害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的病虫害,均定义为有害生物。
有害生物主要分为7类:植物类,哺乳类动物,两栖类动物,鱼类,鸟类,昆虫类,病毒。
三、规划内容
(1)健全完善测报网络,配备先进的测报工具和仪器设备,引进计算机、遥感等先进的测报手段,开发微机、遥感在测报、防治工作中的应用技术,建立测报模式,准确预测各类病虫害的发生期、发生量及危害程度等各项指标,不断提高测报水平。
(2)制定日常巡护、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害生物预报,及时发现有害生物,科学指导防治,快速有效地阻止其入侵和蔓延。
(3)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应急反应体系,实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使主要有害生物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态势得到遏制,外来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范,从根本上扭转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局面,逐步实现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
(4)认真执行各项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维护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调查采集的监测预警信息要有代表性,汇总的信息要具有真实性,分析信息具科学性,报告的信息具时效性。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规划目标
地质灾害,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城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框架下制定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规划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2)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3)坚持遵循城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框架
三、规划内容
(1)结合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的地质灾害调查,摸清湿地公园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分布状况,为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提供坚实的依据。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3)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5)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6)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划分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确认重点防范期,拟订年度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7)对公园内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评价、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节 洪涝灾害防治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同时,洪涝灾害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普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但是,洪涝仍具有可防御性。人类不可能彻底根治洪水灾害,但通过各种努力,可以尽可能地缩小灾害的影响。
因此,为防止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洪水泛滥,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轻人民财产损失,必须在区域洪涝防治规划总框架下制定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洪涝防治规划。
二、规划要求
(1)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2)坚持控制水土流失、以泄为主
(3)坚持遵循城步县洪涝防治规划总框架
三、规划内容
(1)根据城步县洪涝防治规划的总框架,确定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防洪排涝标准。
(2)遵循高地高用、低地低用的原则规划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防洪排涝用地布局。
(3)建立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防洪体系,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措施方案以及应急预案。
首先要重视生态环境,加强上游水土保持,减少泥沙入江河量。应封山育林、限制采伐、涵养水源、治洪先要堵住水土流失这个洪灾之源。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指植树造林、种牧草等。
工程措施主要由上游截流沟、河道疏浚、堤防、排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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