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房产出让合同
转让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房屋及土地的使用、收益权、继承权提出异议。今天wtt就给大家整理了标准房产出让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标准房产出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字仪式见证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筑面积以开发商公开资料为准)。
二、甲方购得的内部价格为2640元/m2。总房屋价格共计人民币324931元整。甲方以内部价格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自愿以该价格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计45000元整作为转让费。
三、甲方保证合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即权利无瑕疵。该条件下转让生效。甲方保证对该房产具有合法买卖、转让的权利同时保证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转让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合同、文书资料等权利凭证及其所属权利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用水、用电、取暖等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乙方取代甲方并享受该房产一切权利。
四、甲乙双方办理缴款、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房产证等期限应符合开发商有关该房产销售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五、转让费给付: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即给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定金(该款包含于转让费中)甲、乙方办理该房屋转让合同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叁万伍仟元整。
六、房款给付:乙方20x年9月7日前首付甲方房款人民币20万元整剩余款人民币124931元待开发商交钥匙时由甲方陪同乙方交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产出让合同2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永德县永康镇红旗山的私人产权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含房屋附近属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年限:永久转让。
二、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可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木结构。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符合反国家、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价格:(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35000元)。
七、房屋交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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