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租赁合同
委托人(甲方):
联系方式: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半方米。
(二)房屋权届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
、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C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三、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 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 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日至 年 日,共计 年 月。出
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三) 甲方应于 年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四、 租金
(一) 租金标准: 元/ (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二) 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
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 乙方在收到租金后 ,应将收到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四) 其他约定方式:。
五、 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 佣金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乙方成功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 天后向乙方支付 元的佣金。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乙方没有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可以不用支付佣金。
(二)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在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 委托事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故意或过失导致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可以 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动费用。
六、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出租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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