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授权销售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就乙方代理包销甲方“宜安尚品”商标 爰车伴侣”产品,特约定以
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 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在这其间不存在 任何录届、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双方互不承担对方债务,经济、民事等责任。
2、 本合同在法律上性质为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已经依有 关法律和法规范围的内容和形式对乙方进行全部的信息披露,双方均予以认同。
第二条 合作基本内容
1、 代理区域:乙方在满足本合同代理权的首次进货要求并保证履行本合同
以下有关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投予乙方获得 省 市
区(县)镇范围内经营“宜安尚品”商标名下的汽车除味治理的 服务产品及代理权,认同为 级代理商。
2、 乙方取得代理权的首次进货要求; 根据乙方代理市场的实际情况,乙方首 次对“宜安尚品”品牌产品的定货款为(大写) 元(¥ 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以上付款以甲方所
提供收据为准)否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其经销权自行失效。
3、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区(镇) 街(路)号,签约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确定具体店址, 乙方在确定店址(店 主)前事先书面报请甲方。
4、 供货价格:依照公司代理制度的价格规定, 代理其间甲方需按产品出厂价 的 无 返利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保证产品供货价格的稳定,如根 据市场变化,价格上调时,甲方应丁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价格下调 时,乙方应十五天的保护期,即甲方将对十五日内乙方的进货以补仓的形式进行 保护,乙方价额调整后的差价,用丁抵充乙方以后的订单货款。
5、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季度后每月进货不得少丁人民币贰仟元整, 市区代理 不得少丁肆仟元,地区代理不得少丁壹万元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宜安尚品”品牌的相关产品,耗材全国统一价格的制定、修 改和发布产品包装设计的所有权。
2、 甲方有偿长期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各种产品、 设备及耗材服务,供货价格 以具体产品、耗材报价表为准。甲方保证货源充足,负责及时将产品供应给乙方, 并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产品销售、产品库存、服务质量等进行检 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使用“宜安尚品”品牌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限
期整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十天后,乙方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 甲方将 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选产品及相关资料:无偿对乙方委派 1-2名技术培训
5、 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及技术指导咨询, 以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和先 进的管理为乙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 甲方对所提供的“宜安尚品”品牌的各种产品,耗材的质量负责,确保 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质量合格。甲方如出现质量问题,经乙方申报并提供证据后应 给予及时免费调换,对于不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而应客户要求代为采购的仪器设 备等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负责售后服务。
7、 乙方在取得正式的代理资格后,甲方可将该区域已发展(在本合同签订 之前)的经销商(特约服务站)转由乙方协管,则其后续的销售业绩和差额利润 归乙方所有。
8、 甲方应根据区域发展的
代理合同宜安尚品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