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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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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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 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 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以人身安全为中心,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 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 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 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 50%
(5)其它部门人员 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 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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