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20112015 年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1 年 06月 13日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2011-2015 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1 〕 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2011-2015 年)》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五日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2011-2015 年)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 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稳固,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边境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部署, 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本规划。本规划实施范围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 9 个省、自治区的 136 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58 个边境团场。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着眼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边境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边境地区自然生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形态及毗邻国家状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出发, 根据边民和地方政府的需求, 确定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强分类指导并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统筹考虑边境地区发展的基础上, 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解决边民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整合资源、强化投入。在稳定增加国家投入基础上,通过有效机制整合资源,用特殊政策引导市场资源向边境地区配置,确保生产要素集中投入边境地区。政策优惠、优先安排。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优先安排支持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 有关新政策、新举措在边境地区先行先试。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边境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 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显著提高。沿边境地区以及通主要口岸、边民互市贸易点、边防派出所、边防哨所、旅游点的交通状况显著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得到解决。清洁能源普及率明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边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贫困人口明显减少,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危房数量显著下降。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 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边民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边民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边境文化安全得到加强。——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睦邻友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 边民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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