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 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进 一步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 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核定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县级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 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第三条申报程序
1、 施工企业登录“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wang(http:// )
在首页点击“工程造价”,进入“苏州工程造价信息 wang'后,查找页面左上
方“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登录。
2、 登录后点击“措施费核定申报”,按“新增”键如实进行申报核定项目 相关信息的填写(项目应从系统内选择),涉及专业的基本费率必须填写,考评 费率和奖励费率 造价管理部门核定人员填写。
3、 填写完成上报并打印“苏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单” 一式两 份,按要求盖好相关印章后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现场核定。
第四条核定所需提供资料
1、 “苏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单” 一式两份; (盖章原件)
2、 建筑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 经安监部门考核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原件)
4、 获得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需带好相关称号的证书或文件;
其中1、2为必带资料,3、4按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第五条其他
1、施工企业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原信用手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未申领的施 工企业,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至苏州市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或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xxx至65109455,进行办理。
2、 原持有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需经年检合格后登录“综合管理”平台,点
击“措施费核定申报”进行项目核定的申报。
原无计价手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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