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存货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 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东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1995<<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袁新娟
修定: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于1998年12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存货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存货核算员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责任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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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工作是由物资公司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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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真实、清楚地填写领料单。
,正确进行帐务处理,冲减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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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各部门对存货管理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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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领料、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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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退、保管等各项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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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在财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存货的核算管理工作。
对领料加强控制。
防止领料人的弄虚作假,将料用在实处。
负责存货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
负责存货增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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