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计财部主任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 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94《计财主任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郑述香
审核:郑述香
审定:
审批:
本标准于 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118——1999
计财部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的管理职能、职责与职权、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于计财部的工作,也适用于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职责与职权
职能
,组织协调生产经营工作,对所有经营活动,提供依据,并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所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向分管付总经理负责。
,根据国家(省集团公司)计划和总经理的生产经营决策,为实现生产经营目标,通过计划编制。执行和控制,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科学的组织起来,保证经营。生产目标的实现,是公司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
,贯彻财政、金融、税制、经销等法规,执行省集团公司有关财务、成本等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公司的经营财务活动;负责公司资金、资产。生产成本、更改、基建等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综合部门。
,要处理、协调好公司与经济实体的经营、财务、资产等关系,并指导各经济实体的经营及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
职责
<<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赋于的职责,负责主持本部门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职能,并对本部门的两个文明建议工作全面负责。
。
。
、协调各单位、部门,签订公司年度双文明承包经营合同。并负责组织定期检查、督促。
。
、目标管理,对本公司的年度总目标组织分解,形成可控的目标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
(预)、结(决)算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计划管理
、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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