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山东东方路桥沪昆高速潭市互通水府旅游连接线S2标项目部
乙方:湘潭市岳塘区雅仪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沪昆高速潭市互通及水府旅游连接线S2标工地所需材料的供应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货时间
1、交货地址:沪昆高速潭市互通及水府旅游连接S2线标工地
2、供货时间: 年 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材料名称及价格
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备注
注:以上价格都包含运费
三、结算方式 当月月底前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款项给乙方。
四、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本市设计单位标准。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要求通知;甲方如有紧急用料时可以要求乙方尽量配合。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确认;验收不合格,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当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材料时,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利向其他供应商购买材料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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