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森林防火制度汇编
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二、火情接警制度
三、 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四、森林防火检查督办制度
五、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六、森林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七、会议调度制度
八、预警制度
九、宣传教育制度
十、培训演练制度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责任追究制度
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防火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及林业局其他科室一名人员协助做好安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必须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了解火灾扑救进展,做到火情清楚、调度及时、信息报送规范、及时。
6、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
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7、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8、值班室日常应准备的物件:录音电话、值班登记表、电话通讯录、应急手册、对讲机等。值班员要经常检查电话线是否插接完好、相应物件是否齐全、对讲机是否有电。
9、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二、火情接警制度
1、接警员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查清问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通往火场路径、初步确定起火原因、过火位置的林木种类、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作好记录。
2、立即调动组织扑火人员,迅速赶往火场扑火,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火。掌握火场火势动态,集中优势兵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3、立即通知发现火情的人员或安排专人,查明起火原因,积极配合政府或公安部门,追查林火肇事者。
4、根据火情发展状况,超过辖区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不得延误扑火战机,同时安排好进入火场的扑火向导员。
5、火灾扑灭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理余火,留足火场看守人员,留守火场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撤离。同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各种损失、嫌疑人查处情况,整理好火场原始记录,建档立案。
三、 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做好接警记录,立即通知事发街道。
,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向区防火中心办公室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当地天气、火势情况、扑救情况等。
、区林业局分管局长、区林业局局长赶赴现场,同时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
,由事发街道办事处主任向区森防指办公室请求启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区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工作日期间由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前期值守联络组,分工负责通知前指办公室及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并做好书面记录;其他时间由在防火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前期联络,分工负责通知前指办公室及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由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组织林业局现有人员按照手册分工参和火灾扑救行动(通知各组组长,由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在接通知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由
专人负责在局办公室值守。
(2月1日至5月31日,下同),全局所有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对讲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讲机开启对讲功能)。
,局财务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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