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 教学计划.doc《形势与政策》教学计划
为贯彻鲁高工委通字[2012]25号文件,进一步落实我院学生《形 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从2009级开始,在全院学生中开设《形势 与政策》课程,并作为公共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现根据我院实际情 况,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教学目的
开设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大学生全面 正确地认识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准确 地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各种 形式的教学与教育,不断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 水平,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紧密结合建设小康社会的实 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 主义形势观、政策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国 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把 握时代脉搏,增强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 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二、教学要求与安排
本学期“形势与政策”为全院性公共必修课,课教学时间为7-11 周,4个专题,同一专题每周2次课,共行课8次,其中第1一8次课 为教学周,第11周为考试时间。教学次数可根据学生人数确定,上 课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本课程年度教学要点及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情 况而定,一般包括:时事政治、我院的形势与发展趋势、规章制度及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就业指导、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等。
第一、二教学专题应以入学教育、适应大学生活教育、国内外时 事、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学校概况及高等教育的发展为主。
第三、四教学专题应密切联系专业思想、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 育等内容,结合国家发展的实际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培养民族自 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培育适应社会的能力和敬业精神。
时间
教学内容
主讲人(单位)
根据学院组织要求,教学内容及授课教师请学院教务处统一安
排。本课程必须保证至少8个学时/学期的教学时数。课程教学形式 采取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形式可以多样化。例如,时事政策问答、 辩论、专题讲座、健康教育、讨论等。
考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保证教学时间、内容、效果的落 实,联系国内外形势发展,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讨论,注重教育实效。
三、 教学管理
《形势与政策》课程由学校宣传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牵 头,负责统一协调与宏观管理,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直接参与 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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