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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近30年来世界范围内流行的一 种新型急性病毒性眼病。本病为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 暴发流行。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我市发生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制定本处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中心成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分 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防疫科科长、消杀科科长、检验科科长、办 公室主任、健康教育科科长、应急办主任。主要职责是:按照市政府和市 卫生局的要求,组织、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参加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的应 急处置工作;制定完善本中心疫情处置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处置 队伍,开展疫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 资储备。
建立应急处置机动队,分管副主任任队长。成员主要由以下科室人员 组成:防疫科、消杀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办公室、应急办。主要负 责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灭、健康教育等现场处置 工作。各科室职责是:
防疫科: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 出处理方案;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撰写处置报告。
消杀科: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指导开展消杀灭工作;
对消杀灭效果进行评价。
检验科:负责采样检验。
健康教育科: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办公室:负责 应急车辆安排、通信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应急办:协助带队领导及有 关科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上科室人员不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 它科室抽调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 启动确认
本预案在发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暴发疫情或市卫生局认为应启动时, 经中心主任批准,启动本方案。
三、 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 点调查分析引起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通过传染病流行的三环节入手, 消除疫情危害。
四、 预防控制措施
本病没有特异性的预防措施。
发生疾病暴发或流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做好病例管理工作,要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预防,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一)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防止眼部并发症发生,病人一般不需住 院治疗。
(二)病人病后7-10天内,应尽量居家治疗休息,减少公共场所活 动。
(三) 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应擦拭消毒、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的 洗漱用品要严格做到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同居室人员分开,不能混用,避免 交叉污染。如接触病人使用过的
物品,应充分清洁或消毒手部。
(四) 发生疾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强化晨检制度,工 厂等集体机构要建立健康检视制度。一旦发现病人,应要求病人脱离学习、 工作环境,居家治疗休息。
(五) 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医务人员检治病 人后,必须认真消毒双手,未对双手消毒前,不得再接触其他病人。诊疗 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物品要擦拭消毒。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 诊室或诊台接诊病人,避免交叉感染。
(六)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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