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退距规划要求简要说明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我市制定了《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兖政办发[2008]17 号) 。为使建设单位更加明晰兖政办发[2008]17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近几年来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红线、绿线以及河道蓝线新建建筑退距做如下简要说明。一、城市主次干道 1、城市主干道滨河路、酒仙桥路、中御桥路、龙桥路、扬州路、大禹路、冀州路、荆州路、梁州路、西环城路。北环城路、铁北西街(滋阳路)、北护城河路(鲁王路)、建设路、九州路、八一路、南护城河路(丰兖路) 、师范南路(胜利路) 、富阳路、南环城路、南 327 国道。 2、城市次干道靖王路、文化路、东御桥路、西御桥路、西护城河路、青州路、徐州路、豫州路、雍州路、福州路等。 3、城市主要景观干道规划绿地绿线北环路 45米、九州路(新城区)30米、建设路(新城区)22米,南环城路 30米;滨河路 30米、扬州路 24米、大禹路 30米、徐州路 20米、西环城路 45 米、富阳路 24米。济宁市政府(济政发[2010]6 号)文件要求: 327 国道控制红线 140 米(含绿化),我市境内为南 327 、北环城路、西环城路。二、城市主次干道新建建筑退距 1、实行集约节约用地,规划建设高层建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除部分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外,住宅、公寓、办公、酒店和宾馆等均应规划建设高层(含小高层)建筑。 2、新建高层住宅建筑退距沿城市主干道的高层(含小高层)住宅建筑,其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15 米;沿城市次干道的高层(含小高层)住宅建筑,其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8米;50米以上高层住宅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上述规定基础上, 每增加一层退让至少增加 米。主要景观干道以规划绿线控制建筑退距,新建高层(含小高层)住宅建筑, 其退让道路规划绿线不小于 5米,另有规定的除外。 3、新建沿街商业建筑退距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商务办公等建筑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30米,或退让主要景观干道规划绿地绿线距离不小于 20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20米。一般商场、超市等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25米,或退让主要景观干道绿地绿线距离不小于 15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15米。沿街商店(必须设计大开间,不得小于 18-20 米)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15米,或退让主要景观干道绿地绿线距离不小于 10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8米。 4 、新建建筑退让城市支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4 米,与绿地广场相邻的新建建筑在上述规定基础上最少增加 3米。 5 、道路交叉口新建建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 应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并应在退让较高等级道路规划红线或绿线距离的基础上,至少增加 3 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或绿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6、新城区沿九州路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绿线不小于27米;新城区沿建设路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27米。三、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建筑退距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为公路两侧路基坡脚外各 50 米,立交匝道两侧路基坡脚外各 100 米。沿铁路干线两侧新建建筑物,距铁路外侧铁轨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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