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卫生院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卫农卫〔2017〕52号)和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卫基卫〔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平时工作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按照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和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综合管理、群众满意度四方面内容;重点对乡村医生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等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经乡镇卫生院聘任并报县卫计局备案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检查考核方法。
场检查。查阅村卫生室的工作记录、登记表册、相关报表、文件资料、处方和门诊登记等各种医疗文书;查看村卫生室的药品、 医疗器械、标志标识管理和制度建设。
2.走访群众。调查面不少于10户农民家庭,并发放调查表,了解群众对乡村医生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三)考核主体
1.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验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黄越海 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
范金华 县卫计局医改办主任 吴柳芬 县计生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 刘 猛 县卫计局副局长 周燕敏 县卫计局纪委书记 成 员: 黄文云 县卫计局医改办副主任 张艳彬 县
卫计局基层卫生计生指导股股长 陈程平 县卫计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乔德标 县疾控中心主任 赖崇建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杨仕雄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庆海 县中医医院院长 邝 菁 大埔镇卫生院院长 韦义甫 马山乡卫生院院长 方振华 龙头镇卫生院院长 韦庆龙 寨隆镇卫生院院长 韦玉林 冲脉镇卫生院院长 韦 坚 六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甘 琨 古砦仫佬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东观 太平中心卫生院院长 梅春进 沙埔镇卫生院院长 周良凯 东泉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奇峰 东华卫生院院长 骆向民 凤山镇卫生院院长 吴春瑞 社冲乡卫生院院长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院长担任考核组组长,成员由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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