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诊断标准 2005-01-02 02:36 作者: 来源: enet 艾滋病诊断标准 HEALTH. 2004 年6月 30日 18:28 页面功能【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大中小】【打印】【关闭】 1. 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一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 )近期内( 3-6 个月)体重减轻 10% 以上,且持续发热达 38℃一个月以上; (2 )近期内( 3-6 个月)体重减轻 10% 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 3-5 次)一个月以上。(3 )卡氏肺囊虫肺炎( PCR ) (4 )卡波济肉瘤 KS。(5 )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感染。 2 .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 1 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 CD4/CD8 (辅助/ 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 CD4 细胞计数下降; (2 )全身淋巴结肿大; (3) 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 出现痴呆, 辩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需与下列疾病进行鉴别: 一、原发性免疫缺陷病。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皮质激素,化疗,放疗后引起或恶性肿瘤等继发免疫疾病。三、特发性 CD4+T 淋巴细胞减少症,酷似 AIDS ,但无 HIV 感染。四、自身免疫性疾病:结缔组织病,血液病等, AIDS 有发热、消瘦则需与上述疾病鉴别。五、淋巴结肿大疾病:如 KS ,何杰金病, 淋巴瘤,血液病。六、假性艾滋病综合征: AIDS 恐怖症,英国同性恋中见到一些与艾滋病早期症状类似的神经症状群。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脑损害可以是艾滋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需予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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