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余干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干府发[2010]30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理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规划建设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想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通过优化结构、理顺体制、明确职能、充实基层等措施,提高乡镇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稳定。
二、改革的原则 坚持职能明晰、权责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权责关系,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三、改革的内容 (一)合理设置机构 撤销规划局下属黄金埠镇、瑞洪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洪家嘴乡、枫港乡7个乡镇规划所和建设局下属瑞洪镇、黄金埠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社庚乡6个村镇建设所,将规划所和建设所的职能进行整合,在除玉亭镇以外的19个乡镇成立规划建设管理所,为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信丰、康垦、禾斛岭等7个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就近纳入同片区域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信丰纳入到东塘乡、康垦纳入到康山乡、禾斛岭纳入到九龙乡,峡山纳入到杨埠乡,李梅纳入到社庚乡,渔池湖纳入到石口镇,玉亭镇、县农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直属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
核定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事业编制总数58名,其中东塘乡、大塘乡、康山乡3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2名,乌泥镇、古埠镇、石口镇、杨埠乡、九龙乡、鹭鸶港乡、枫港乡、梅港乡、社庚乡、白马桥乡、江埠乡、大溪乡12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3名,瑞洪镇、黄金埠镇、三塘乡、洪家嘴乡4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4名。所需编制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
(二)科学确定职能 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为 (1)贯彻实施有关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参与编制并负责实施全乡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3)做好村镇规划建设、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
(4)负责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民私人建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依法征收相应的市政配套费。
(5)负责全乡(镇)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的村镇建设许可证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6)按照总体规划和乡镇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及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7)负责全乡(镇)规划区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
(8)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实施过程中的选址、定点、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9)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违法建房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10)做好农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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