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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doc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1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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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公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
公交车驾驶人员
管理办法
邻水县广邻运业有限公司公交车队
2017年3月 印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驾驶人员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安全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驾驶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推进邻水县公交服务水平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驾驶人员的管理,规范驾驶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维护企业正常的营运生产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主要从劳动纪律、营运纪律、行车安全、交通事故、服务质量、车辆技术、车载设施设备操作、考核、奖励、离职等方面对驾驶人员进行规范。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未经请假而晚于规定时间到岗或早于规定时间离岗的,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一次处罚20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一次处罚3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处罚50元;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三次(含)以上,给予其警告一次。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教育处罚100元;旷工一天或年累计旷工达两天,给予警告一次。
年累计十天(含)以上;
(含酒后上班);
、威胁、骚扰或殴打他人;
,破坏正常工作秩序;
,使公司利益形象受到损害;


,恶意诋毁公司形象及个人名誉;

第十一条 如被发现隐瞒以下个人信息,视为以欺诈手段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工作经历、个人身份信息;




第十二条 因驾驶人员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况参照当日同线路平均收入的20%要求当事驾驶人员予以赔偿车队。

第三章 营运纪律
第十三条 驾驶人员须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如有违反,每次教育处罚50元:
,保证准班、正点
(另行安排除外)。每日首班车次提前5分钟将车辆行驶到规定的发车点;
2.做好发车前的准备,将车辆行驶到规定的发车点。
第十四条 营运车辆运行途中如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之一,每次教育处罚50元:
、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甩站;


(特别从下客门上车)主动投币或刷卡。
第十五条 :每次按提前1分钟罚20元,提前2分钟罚30元,提前3分钟罚40元,提前4分钟(含)以上罚50元,并予以警告。如有不听劝告、累犯者,加倍处罚。遇堵车、交通管制、调度安排除外;
、洗车的,违反一次教育处罚100元,并予以警告;
,不按规定运行,擅自停班休息(堵车、修车、交通管制除外,但必须报调度人员同意)。违者早、晚班教育处罚100元/次/圈,其他班次50元/次/圈,并予以警告或解除聘用关系;
、举报,情况属实,给予奖励和评先创优中优先考虑,奖励标准不低于处罚标准。
第四章 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 驾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处罚200元,并由公司或车队组织教育培训,情节严重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阻绕执法,受到交通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以上的;
、堵站、堵路等扰乱公交客运市场秩序等行为;


,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定为驾驶技术不能胜任驾驶人员岗位的。
(无法移动的除外),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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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lu2yuwb
  • 文件大小2.60 MB
  • 时间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