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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doc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1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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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公交车驾驶人员
管理办法
邻水县广邻运业有限公司公交车队
2017年3月印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驾驶人员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安全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驾驶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推进邻水县公交服务水平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驾驶人员的管理,规范驾驶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维护企业正常的营运生产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主要从劳动纪律、营运纪律、行车安全、交通事故、服务质量、车辆技术、车载设施设备操作、考核、奖励、离职等方面对驾驶人员进行规范。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三条未经请假而晚于规定时间到岗或早于规定时间离岗的,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一次处罚20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一次处罚3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处罚50元;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三次(含)以上,给予其警告一次。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教育处罚100元;旷工一天或年累计旷工达两天,给予警告一次。
;
,均按旷工处理。
,未将医院病历、医药发票等交回车队视为旷工。
第五条驾驶人员必须听从调度人员安排,违者教育处罚100元;当班驾驶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将当班工作情况交接清楚,违者教育处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下车学习或解除聘用关系。
第六条交接班时间,如遇下一班驾驶人员请假或急病,当班驾驶人员必须询问调度人员如何处置,并遵照执行。如擅做主张、私自停车等,发生一次教育处罚20元。
第七条公司和车队组织的各种学一次处罚50元,迟到、早退一次处罚10元。请假未能参加学习或会议的驾驶人员由相关部门安排时间补学,不按时参加补学的,视为缺席,并给予处罚。
第八条驾驶人员因重要事情需要他人代替上班的,必须提前报请车队批准后在车队内部驾驶人员中调剂,严禁代班不报,否则每次教育处罚50元。
第九条当月请事假允许三天(含),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责任奖,请事假十天(含)以上的,取消当月安全奖、责任奖和服务质量奖。病假:凭医院相关证明准假。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予以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含)以上,或月累计三天(含)以上,年累计十天(含)以上;
(含酒后上班);
、威胁、骚扰或殴打他人;
,破坏正常工作秩序;
,使公司利益形象受到损害;
;
;
,恶意诋毁公司形象及个人名誉;

第十一条如被发现隐瞒以下个人信息,视为以欺诈手段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工作经历、个人身份信息;
;
;
;

第十二条因驾驶人员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况参照当日同线路平均收入的20%要求当事驾驶人员予以赔偿车队。

第三章营运纪律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须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如有违反,每次教育处罚50元:
,保证准班、正点(另行安排除外)。每日首班车次提前5分钟将车辆行驶到规定的发车
点;
,将车辆行驶到规定的发车点。
第十四条营运车辆运行途中如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之一,每次教育处罚50元:
、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甩站;
;
;
(特别从下客门上车)主动投币或刷卡。
第十五条 :每次按提前1分钟罚20元,提前2分钟罚30元,提前3分钟罚40元,提前4分钟(含)以上罚50元,并予以警告。如有不听劝告、累犯者,加倍处罚。遇堵车、交通管制、调度安排除外;
、洗车的,违反一次教育处罚100元,并予以警告;
,不按规定运行,擅自停班休息(堵车、修车、交通管制除外,但必须报调度人员同意)。违者早、晚班教育处罚100元/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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