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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作文之保险公司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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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要件进行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这一问题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可以指机构,也可以指个人。其主要工作是依照委托的相关规定,代理经营保险行业的相关业务,并收取一定佣金。保险代理人是世界各国保险业开发 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分为专业型、兼职型和个人型三种类型。专业型保险代理人是指在保险代理业务行业具有一定规模数量的员工并具备相关专业能力 以及资格的公司;兼职型保险代理人是指本身已经拥有自己的事业,在此基础上同时受保险人的委托,代理其保险业务的机构团体;个人型保险代理人是指在接受保 险人的保险业务委托事项后进行业务代理,并按规定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个人。
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因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包括 保险相关产品的推广销售和保费金的代为收取,同时对保险公司勘查或
支付不同的理赔金额予以协助。兼职型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包括保险相关产品的推广销售和保费 金的代为收取。个人型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包括:对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代理范围为家庭所有财产与个人所有财产及运输工具保险;对于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代 理范围为保险相关产品的推广销售与保费金的代为收取,但无权从事企业与团体种类的相关人事保险。
然而,在当下保险市场中,保险代理业务往往因 保险代理人而遇到许多阻碍。如有些机构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员工人事流动性较大、职业自律能力缺乏、管理运营效率低等,不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良 性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大,保险市场以及保险代理市场对外开放与合作的程度逐渐增强,保险代理人的从业素质也必须随之提高。
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为生产经营目的招聘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成为员工,而劳动者在其依法管理下付出劳动并收取报酬。劳动关系所体现 的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不能分开讨论;二者相互依存,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后,有义务付出劳动,为单位的生产作出贡献;而用人 单位亦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物质、精神等方面的工作条件。
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看,劳动者是指具备劳动能力且有义务付出劳动的当 事人,而用人单位是指拥有生产资料且有权利使用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当事人。劳动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劳动者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与用人单位所拥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结 合的过程的体现,是一种劳动力的付出与使用的表现过程,即劳动力在生产中以生产要素为具体体现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拥有并付出的劳动力资源不是一 种产品,而是生产过程所需要的生产要素。此外,还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差异。劳务与劳动并非同一概念,它们之间具有本质上的特征区别。劳务关 系是指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力代价是一种产品而不是生产要素,在更多场合主要是指买与卖之间的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起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便相互依存。一方面,用人单位有权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类型的劳动力资源,且有权利与义务在劳动者的生产过程具体分工、与生产资料具体结合等方面进行合 法、合理的安排;另一方面,劳动者不得违反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应发挥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相关生产劳动任务。劳动关系体现的从属 关系是一种指挥与听从指挥的管理关系的表现。劳动力资源在生产过程中,与劳动者的具体身份类别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按照其所拥有的劳动力属性特征合理分配生 产任务,并在一定劳动极限范围内进行生产,才有可能为用人单位的有效生产活动作出积极贡献。虽然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类型的关系,但从工资报酬换取生活资料 的角度而言,其又是一种财产类型的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与具体分工配置而制定的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和劳动者试用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具体报酬结构以及保险购买、福 利待遇支付;(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9)其 他必须具备的
条款与规定。劳动合同按照有效起止期限一般可分为固定期限型、无固定期限型以及单类项目型。其中,单类项目型劳动合同类似于无固定期限型劳动 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仅在某个劳动工程项目上为完成该项目生产任务而制定的相关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 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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