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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政局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低保查询民政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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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政局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低保查询民政局
20XX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中央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xx函〔20XX〕1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民发〔20XX〕X号)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县20XX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xx〔20XX〕X号)及仪中府办发(20XX)X号的文精神,结合我乡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 乱象,坚决惩治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中的腐败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打造对象认定精准、补差标准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整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整治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整治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通知》(X民发〔201X〕X号)、《**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因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和《**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要求:“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漏保”问题。
(三)继续推动实施近亲属备案制度。今年城乡低保近亲属备案范围将扩展到整个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及村(居)民小组长。要将备案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完善民政系统、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的备案表。抽查复核20XX年开展的民政部门在职干部职工及乡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和备案情况,重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及村(居)民小组组长违规享受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和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
(四)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实现业务数据、资金发放数据、统计台账数据相一致。
(五)开展低保对象数据比对工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对低保系统数据开展户籍、车辆、养老保险、殡葬、工商、房产等信息比对,对问题数据各村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纳入低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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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Wond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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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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