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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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重点领域要重点教育。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部门,往往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因此,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对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使他们常想人民的养育之恩,常思党组织的培育之情,面对各种诱惑,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掌权为公,执政为民。
二、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教育良好格局。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任务日趋繁重,仅仅依靠纪检监察科室来完成这项工作,无论是力量上,还是效果上,都无法保证。因此,重视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整合”功能的教育格局。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循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和党员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这一格局。一是注意发挥外部组织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密切合作,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课的培训教育之中,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之中,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以强化整合的功能。二是注意发挥内部的职能作用。即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发挥报刊、杂志的作用,人人动手撰写理论文章,加大理论教育力度;要发挥通、简报的作用,深入开展警示和引导教育,以增强教育的效果;要发挥电教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收看案例教育电教片,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更好地符合党纪国法的规范。
(二)完善“组合”配置的教育机制。一是完善教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得到组织、宣传、文化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大教育的优势。二是完善教育工作通报机制。在每次联席会上,由主管领导进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工作任务等内容的通报,明确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重点。以案例材料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三是完善与新闻单位定期联系机制。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可以对腐败现象形成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廉政信息网页,及时了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知识,利用手机适时发送廉政短信息,不断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四是完善教育工作总结汇报机制。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进行认真考核的基础上,要定期召开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认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赋予新的教育内容。五是完善教育工作表彰激励机制。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要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多管齐下,形成多种载相结合的宣教“平台”
“十二五”规划的新的形势下,我党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要更加“有用”和“有效”,进一步提高感染力和震撼力。而这种“震撼力”之源,则可以由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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