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市长会纪【XX】13号 批准,中国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现对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道路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道路整治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020-365007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联系人:曾伟平、邹振中 联系电话: 020-8194359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增设500米长,两边各宽5米的人行道及其道路的排水、绿化工程施工。
五、预计发包价:约18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XX 年 9 月 17 日 ~ XX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并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XX]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XX 年 9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XX年 9 月 18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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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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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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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XX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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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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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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