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
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
教学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 财务
管理制度,结合 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学 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发展等需要 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2 、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的拨款 ,学校配
套资金,学校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3 、专项经费包括:彩票公益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标
准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边远学校补助资金、教师体检专项
经费等。
4 、专项经费原则上按财务会计年度申报,每年 3月份
申报下年度专项经费。
5 、专项经费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项目学校申报,报
上级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审议论证。
6 、学校根据发展建设要求,填写“专项经费申报表” 及可行性报告上交中心校,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备案。
7 、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学校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8、专项经费实行项目学校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 支出,需经校长、经办人或验收人签字并一切手续符合规定 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9、中心校账务监督审核小组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专款专用,不得相 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10、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 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11 、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要严格 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 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 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12、在计划期内无特殊原因未能实施完成的专项经费, 由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议决定是否取消该项目,并再 做另行安排。
13 、根据项目进度进展情况,需跨年度使用的未完工项 目经费,可将指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4 、中心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