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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质检小组建议(初稿)
为加强汽车维修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本厂整体的竞争力。为保证维修质量的检查工作能够行之有效,整改工作能够主动和积极落实完成,特拟定成立质量检查组。
一、质检实施办法
成立质检小组,由组长、副组长、组员(即质检员)共计五人组成,负责本厂汽车维修质量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进考核。
组 长:厂长
副组长:技术总监
质检员:原则上设专人负责,暂由各车间主任担任。
二、维修质量检查模式:
(一)维修质量检查小组工作原则:
1、参加质检工作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并参照《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流程》及《恒达公司员工手册》,客观的展开质检工作,质检员的工作直接向组长负责。
2、质检中如果出现有疑问的事件或无法判定的内容,要如实的记录在质检情况表上,并提出个人的建议、看法。
3、在质检过程中,即时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客人反馈信息。
(二)质检小组的运作程序:
每天对进厂维修车辆实施100%的维修质量检验,做到每车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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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前完成当日的返工/返修汇总记录,次日反馈至组长处。
每周召开一次质检小组讨论会,协调工作中出现问题,由组长主持。(日期待定),总体评价本周质量水平并上报总经理
每月对生产中发生质量问题做针对性培训,技术类的做技术提升培训,流程类的强化流程培训。
质量检验主要以质检员为主,原则上不区分钣喷、机修,保障每日不少于两名质检员在岗。
(三)三级质量检验规范:
1、第一级检验,维修技师的个人自检。自检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维修工单的作业内容,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技术标准。自检完毕,维修技师在维修工单技师栏填写自己名字。
2、第二级检验,维修班组的互检。维修班组长对本班组的维修质量负责。 在其本班组成员自检完成后,班组长应按规定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进行质检,并核对是否所有维修项目和操作内容均已完成;当发现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检验的结果应反馈给维修技师,以提高维修技师的技术水平,避免同一问题的重复发生;完成质检后,班组长应当在维修工单技师签字后签字确认如有增加项目应在增项技师签字的下面签字确认,然后将工单、客户自费更换的配 件、钥匙交接给质检人员,申请质检员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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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级检验,质检人员的总检。质检员在班组二级检验合格后,再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终检,必要时路试,做好最终检验记录,并签字。对二级维护、总成大修和整车修理的,应按照《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管理制度》规定,开具汽车修峻出厂合格证,并向客户解释合格证、保修条例等内容。客户投诉、重要、安全性能的修理、返修等,应优先检验。
4、交车前检验,服务顾问的终检。质检合格的车辆由质检员将维修工单及钥匙相关交接给服务顾问,并向服务顾问做详细交接,服务顾问应核对维修工单上所有的项目并检验油液面及车辆外观及清洁度。未经三级质检的车辆,服务顾问必须拒绝完工交车。如交付车主出厂,则视为无效工单各相关岗位不计提成。
内部返修的处理:第三级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质检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并把不合格车辆返回原承修班组重新维修,告知检验发现的问题和做好 “检验不合格的标识”即为内部返修标注,对于总检的不合格车辆,经维修后必须重新检验。
外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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