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强乡镇(街道)申报考核规程和资料整理 缙云县卫生局“二县一区”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妙凤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Page ?2 一、创建工作的背景: 为切实推进省级卫生强县建设,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124 号)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缙政办发[2014]113 号) 二、创建目标: ?在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全面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力争于 2015 年年底前全县 30% 以上的乡镇(街道)通过丽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评审。?确定今年创建市卫生强乡镇(街道)为: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石笕乡。 Page ?3 Page ?4 考核须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 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获得市级(含市级) 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浙江省乙等乡镇卫生院或 200 强卫生院称号。 Page ?5 三、考核标准: 政策保障(五小项) 25分机构建设(六小项) 25分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九小项) 50分考核总分 100 分(具体细则详见指导手册),达到标准规定的申报指标,且对照考核标准自评分不低于 90分(含 90分) 的为达标。四、申报与管理: 申报流程第一步 7月 31 日前 各乡镇(街道)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评, 自评符合条件的, 向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文件、自评报告、自评得分表。第三步第二步 Page ?6 8月份 县政府委托县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经初评合格后于8月底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9月- 11 月市考核办组织考核并报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 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 ?对不合格者,视情节予以警告或者取消称号等处理。?被取消称号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Page ?7 管理 Page ?8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 切实落实创建责任。(三)坚持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二)落实工作措施。 开展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省级卫生强县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已经纳入到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内容。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加快推进软硬件建设。县卫生局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县财政局落实好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经费。其他各创建卫生强县责任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六、创建要求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指标解读及档案参考目录一、总体要求: ?材料客观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原件、复印件、盖章?内容简单明了:资料并非越多越好,反映工作即可; ?数字准确无误:前后一致、上下一致(与报送上级部门的报表一致) ?顺序方便查阅:按照与考核内容的相关度排序?格式统一美观:根据需要设计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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