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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司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 量相应有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 际情况,在原合同(装饰装修工
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合同
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 的有关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补充项目
:Y 元(均含税,以下同),大写 (人民币): 壹拾叁万玖仟肆佰贰拾玖元叁角柒分(附件见工程增加
项目及增加项目决算书);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二条质量标准
;
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详见图纸清单)且提供合格的证
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经监理及甲方相关人员认可才能进场施工;
,可向本市建筑装饰部门 进行调解。
第三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
(1) 水、电管线,防水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吊顶、木作家具造型等基础验收;
(3) 地砖、墙砖等泥工项目工程验收;
(4)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 写工程验收单。
,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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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按下表约定向乙方支 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实际工程支付金额(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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