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此次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广大渔民群众依法捕捞生产的意识,切实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创新渔政执法模式,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渔政执法效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序,决定成立市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粮局局长任组长,市农粮局副局长、特养办主任任副组长,执法队、水产站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具体负责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查处电炸毒鱼、迷魂阵(定置网)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
(二)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网具的行为;
(三)查处违规越界捕捞、无证捕捞行为,取缔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
(四)查处非法捕捉、倒卖、走私、展览、食用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五)做好涉嫌刑事的渔业案件移送处理工作。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水域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水域:
五、专项行动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至8月10日):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专项整治信息,在绵江、梅江、九堡河等流域人口集中居住的地方装贴《关于严禁从示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活动的通告》。在等乡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制定有效措施,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基层,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辖区的非法捕捞重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等水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搜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图片。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5日):渔政管理部门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非法捕捞行为、非法工程建设的危害性,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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