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祝晓光《犯罪地理学初探》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1986 年第 3期?祝晓光《论犯罪地理学》?王超《浅论犯罪地理学》山西师范大学?刘妙龙, 孔爱莉, 张伟《法律地理学与中国犯罪行为研究》湖北大学区域规划研究所人文地理 1996 年2月?孙峰华,毛爱华《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烟台师范学院旅游文化研究所?孙峰华,李世泰,黄丽萍《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研究》人文地理 2006 年第 5 期总第 91 期?张磊 ,冯开禹,李伟涛《当前我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综述》鲁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 25 (3) : 267 —270 ?刘大千,修春亮《国内外犯罪地理学研究进展评析》人文地理 2012 年第 2 期总第 124 期?刘大千《长春市犯罪空间分析及规划管理防控》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2012 年6月?陈亮《犯罪制图的理论与实践进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 年第二期由来犯罪, 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 按照自己的意志, 在法律上把危害其统治秩序和阶级利益并规定要用邢罚惩罚的行为。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是长期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存在和变化, 不可能脱离开人类社会, 而人类社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都是落实在一定的地域空间的, 而不是悬在空中的楼阁。犯罪地理学, 是研究犯罪现象的空间发生、发展和分异规律以进行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科学。研究动态犯罪地理学是人文地理学的分支学科,人类对犯罪地理学的研究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中叶,一些论著中开始研究犯罪与地理之间的联系;然而由于客观世界变化的无限性和人类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犯罪地理学学科。犯罪地理学研究犯罪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研究犯罪活动的空间分布与发生、变化规律,以实现犯罪空间防控。国内外研究目前,国外许多犯罪学学者一般比较重视犯罪者所处的外界环境因素,诸如人的社会地位、政治条件、地理环境等。他们大多认为教育不良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把个体差异的变化看成是次要的因素。在犯罪的区域性研究方面,目前国内外有人已经注意到了区域性犯罪问题,并试图说明其形成原因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在这方面,我国台湾省的蔡墩铭和林纪东先生,在其著作中,把犯罪空间展布问题作为犯罪现象的一个侧面,做过一定的研究。如林纪东先生曾写道:“在政治文化中心,尤其是经济活动繁盛的地域,财产犯罪多;暴力犯罪则以偏僻地方为多。在外国人、外乡人集居处或码头等地,犯罪较多,尤以杀人、伤害等更多。相反,在居住变动不频繁的地区则犯罪较少;在矿山地区和工场地区, 伤害罪较多。因为,在这里生活居住的人,多为体力强壮、精力充沛,而其知识水平往往和体力不相平衡缺乏适当的控制力,再加上酗酒容易使人兴奋,以致打架械斗多,造成人身伤亡。”当前我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全国各地区、各种类型犯罪活动分布状况调查。 2、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对犯罪的影响,以及在防治犯罪过程中地理因素与条件的利用。 3、城市犯罪高发区、点的重点控制。 4、青少年犯罪的区域性问题。 5、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犯罪防治问题。 6、跨行政区划的犯罪活动(如流窜犯)的控制问题。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犯罪的行为地理规律: a)犯罪行为者的人类生物学规律 b) 犯罪行为者的犯罪出行规律犯罪的自然地理规律 a)犯罪的昼夜更替规律 b) 犯罪的季节变化规律 c)犯罪的自然周期规律 d) 犯罪的纬度地带性规律犯罪的社会地理规律 a)犯罪起伏规律 b) 犯罪消长规律 c)犯罪辐射规律犯罪的人工环境规律 a)城市环境犯罪规律 b) 农村环境犯罪规律 c)民居环境犯罪规律结论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自产生到终结整个犯罪行为过程无不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犯罪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地理规律性是复杂多样的, 因此, 研究犯罪地理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 应该是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只有连续不断地深入探索研究, 才能深刻揭示犯罪行为固有的地理规律。研究犯罪地理规律, 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大的意义。在理论上有利于促进犯罪地理学的发展, 在实践上可为制定犯罪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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