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摒弃“宗教的灵”
“宗教之灵”的定义
企图以人为的宗教活动取代真实的敬拜及圣灵的大能的邪恶权势。
是末后教会复兴最大、最隐秘、最迷惑人的敌人。
因牠使基督信仰成为形式化、肤浅却又自义,自以为敬虔,以至最终像法利赛人抵挡耶稣、逼迫耶稣、钉死耶稣一样地抵挡复兴,消灭圣灵之火。
“宗教之灵”的定义
新约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以祭祀取代怜恤(太23;13-29)
旧约的祭司以利:以献祭取代管束儿子的责任
以外在属灵的活动或事工取代悔改,逃避上帝要我们面对的课题。
变得爱批评、虚伪,喜欢论断他人,使人无法与耶稣建立亲密的个人关系。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1、总是容易发现别人或教会的缺点,多于他们的优点;
对属灵现象的判断过度执迷地寻找证据来否决或认可。
错以为自己就是被神特派来做纠正的卫道士。实际却拒绝参予建造,有意无意在搅扰、制造噪音,导致分裂。
感到不被认同接受就想干脆离开教会!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2、坚持「我不需要听从人,我只听从上帝!」。
这是灵性骄傲的表征,上帝却透过人对我们说话并体现权柄次序。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3、无法接受他人的指正,尤其当这指正是来自我们所认为灵性不如我们之人的时候。
觉得被冒犯,表现出的不高兴、变脸甚至老羞成怒,心里产生不满和苦毒。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4、因无法达到上帝的标准,而产生罪疚感、定罪感。
这是宗教之灵的根,就是它以自己的表现,作为与上帝之关系的基础。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5、对于他人的软弱和失败,以自己的风格和喜欢的方式,表现出定罪、论断、专横、没有耐性甚至轻视。
「至于从天上来的智慧,首先是纯洁的,其次是和平的,温柔的,谦逊的,满有恩慈和善果,没有偏袒,没有虚伪。这是缔造和平的人,用和平所培植出来的义果。」(雅3:17-18新译本)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6、因拥有较成熟的属灵纪律和操练而带来的骄傲,尤其在与其他人相比时。
因此自夸、津津乐道、有意无意加给别人的提示甚至属灵上压力。
读多少遍圣经(其实读经祷告生活却是成为机械化、求知化)、信主多少年、曾经带过人--,过去如何如何---
“宗教的灵”其运行表现:
7、对于有情绪的表现产生本能的过度反击。人若受制于宗教之灵,当其遇见上帝真实的生命时,反倒总觉得其中有过多的情绪和肉体。
对上帝的热情的确会使人有情绪化的表现,就如大卫为上帝尽心尽意地跳舞一般,他的妻子米甲却批评论断他,导致自己终身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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