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
第一节 道路平安运输相关法规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的权利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平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平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顿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因生产平安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解除劳动合同权利
运输企业出现以下情形,驾驶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并且不需要事先告知企业 。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
损害驾驶员权益
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订立或变更合同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企业的平安生产规章和平安行车规程
〔2〕正确使用平安设施
正确佩戴平安带;
正确使用警示标志;
平安门、平安顶窗的开启方法;
平安锤配备数量、位置和使用方法。
〔3〕承受道路运输平安培训,掌握平安驾驶技能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安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成心破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证据。
生产平安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律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责任
1、不服从管理,违反平安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安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平安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交通平安法?,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撤消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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