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冀发〔2012 〕3号) 要求,根据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现就切实做好 5010 个村的项目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一)总体思路落实张庆黎书记提出的“十个一定要”和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指示精神,依据驻村工作组调查摸底找出的群众最期盼解决的十个方面问题:饮水安全、村街道路硬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安全稳定用电、农村通讯通邮、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项目等,紧扣群众愿望和需求,着眼“水电路讯房、山水林田村、科教文卫保”,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展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二)工作要求一是找准发展定位。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村情现状和民意的基础上,依据帮扶村经济条件、资源秉赋和发展需求,协助帮扶村“两委”找准发展定位,围绕十项重点任务这一基本要求,根据各村现有基础和实际需求,明确具体帮扶目标,找准定位,编制近、中、远发展规划。二是突出建设主体。要在县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村民的项目建设主体作用。所有的帮扶项目谋划和实施,都要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让广大群众真正全程参与进来。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和十项重点任务的分解方案,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并对县级职能部门进行培训指导;县委县政府、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负责实施;驻村工作组搞好协调配合;发改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计划调整和资金监管。四是体现均衡用力。要对各帮扶村通盘考虑,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综合协调,重点是雪中送炭,实现帮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帮扶效果的总体均衡。二、主要建设任务(一)农村饮水安全 5010 个帮扶村中,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 1885 个村,全部调整到今年实施,实现安全饮水目标。共需资金 109950 万元。其中: 中央补助 65970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 21990 万元,市级配套 10995 万元,群众自筹 10995 万元。饮水不达标且未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 440 个村(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 32个、供水保障率不达标的 408 个),涉及 万人, 按照省级每人补助 200 元,帮扶村所在的市、县级财政每人各补助 100 元(属于扩权县的,县级财政每人补助 200 元),受益群众每人自筹 100 元,共需投资 28155 万元,需省级补助资金 11262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从省级财政安排的 亿元超收资金中解决。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部工作 10月份完成, 11月份完成验收。(二)村街道路硬化 5010 个帮扶村中,主街道未硬化的 3510 个村,每村硬化一条主街道;已硬化一条主街道的 1500 个村,每村大修或再硬化一条主要街道,按长 100 0 米,宽 米的标准。结合村庄综合整治和排水管网建设,完善道路排水设施。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共需资金 亿元。其中:省交通厅按村村通或连村道路延伸补助安排 亿元资金;省财政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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