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根据单位安排参加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3天时间的学习,为我提供了一次十分难得的开阔眼界、拓展思路的机会。期间听取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教授题为《监察法理解和适用的若干重要问题》的授课,在授课过程中秦教授通过背景解析、国际对比、引用实例、数据分析等方式,把《监察法》鲜活的展现给大家,让我受益良多、感触颇深。对此我个人有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党和国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韧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式,没有休止符,为解决反腐败工作力量分散、内耗严重的问题,着力推进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党和国家决定在全国进行监察体制改革。改革试点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因国情体制不尽相同,甚至会出现“无石头可摸”的问题,但党和国家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不危险阻、攻坚克难,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不断优化国家治理体系、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韧劲。
二、融会贯通《监察法》,在履职尽责中把握运用。秦教授在讲解监察对象和监察措施中,通过列举其他省、自治区实例,反复强调《监察法》颁布以来,由于缺乏配套制度办法的支撑,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案人员和涉案单位”条款的把握和运用不足,导致个别地方出现对涉案企业采取冻结等措施后该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等问题。这就要求在监察委员会成立初期,纪检监察干部特别相关职能室工作人员必须要在对《监察法》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更要在调查审查过程中,要结合实际、通盘考量,慎重采取调查措施。
三、充分认识学思践悟的重要性,不断树牢学习意识。授课期间秦教授把《监察法》立法过程放在历史和国际背景之下进行讲解,使大家对《监察法》有力全新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在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的解读,让大家豁然开朗。在对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