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请书,在此郑重承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二)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三)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六)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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