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1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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