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哥们儿写“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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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年代,总有一些离奇的故事;激情的岁月,总有一些热血的经历。在我的青春底片中,北大荒的知青生活虽然日渐遥远,但仍记忆犹新。 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师58团决定在抚远新建一个垦荒点,要从各连队调人组建一个机务队。我所在的10连分到三个名额。
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在大地里奔波的知青来说,如果能开上机车,那可是求之不得的好活儿。知青们一个个跃跃欲试,一百多人报了名。可连长严肃地说,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条件是“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有坚强的革命毅力,有忘我的……”
连长把条件列了一大堆,可条条都是虚的――论身体条件,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谁也不比谁差到哪儿去;论政治态度,也是一个比一个积极,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那个年代,办啥事还真不是靠送礼,而是看态度――态度最坚决的就能获得竞争优势。所以,调人条件公布才两天,决心书就贴满了连部办公室的三面墙。
一天早上,天津知青仝清仓来找我。他附在我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我想写份血书,较劲不?”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拿出一根缝衣针插在床沿上,右手捏着左手的中指,说:“帮哥们儿弄一下,我自己不敢扎。”
哈哈,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事儿我可没干过,你自己扎呗!”
“不行,我下不了手,疼啊!”
“我也下不了手啊!”
“扎别人,总比扎自己好下手。”
在他的哀求下,我只好同意了。
我问小仝要写些什么,他说:“我琢磨着就写11个字:我坚决要求去抚远干革命。”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块白手绢,上面已经用血写上了“我”字的一个撇。
我拿起针,瞧他那眉头紧蹙、痛苦不堪的样子,还是不忍下手。他见我犹犹豫豫,就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儿,你扎吧,我不怕!”
既然他有这话,那我可就真下手了。我刚捏住他的手指,他就眼睛一闭,把脖子缩了回去。我也没管那么多,拿针就在他中指顶端扎了一下,一颗血珠立刻冒了出来。他赶快用手挤着指头上端在手绢上写下一横。因为手绢太吃水了,血滴刚一挨上,立刻就被吸光了。
没办法,还得继续。我扎一针,他就哆嗦一下,掐着手指挤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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