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维护治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备,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备施行维护治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备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转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缺点工作。建筑消防设备的治理由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消防平安治理人组织,消防主管详细施行。
一、维护治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平安疏散辅助设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备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备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备巡查
1、建筑消防设备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备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备: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操纵器运转情况,消防联动操纵器外观和运转情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备: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操纵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操纵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情况。
3、建筑消防设备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备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平安治理人签名。
4、对觉察的征询题和缺点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备缺点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平安治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备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平安治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平安治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备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备: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操纵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操纵设备的联动操纵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备: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操纵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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