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doc榕教办[2010] 30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闽政办
〔2007〕228号)规定,出现台风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 停课。现将《福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防御热 带气旋(台风)工作简则”修订如下: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做好防风准备。
加强值班值守,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切实掌握情况, 部署防风工作。
2、 做好学校建筑物及设施的排查;做好对危房的加固工作 和危房师生的转移工作。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除继续做好蓝色警戒信号工作简则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 实行全员动员投入抗热带气旋工作。
2、 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校及市防御热带气旋、
暴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亲临第一线,加强防热带气旋工作的领 导。“个联络小组组长负责通知各自的联络单位,做好防抗工 作。
3、 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三)橙色预警信号,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除继续做好黄色警戒信号工作简则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K各级各类学校停课(含幼儿园、托儿所 ' 寄宿幼儿园、 小学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将孩子接回家,家长确有困难学生须留 园、留校的,园方、校方应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安全防范。市、 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负责人、市教育局防台风、暴雨应 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检查危险区师生撤离情况,确保师生生命安 全。
2、 如未接到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通知,学生可根据气象部 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自行决定不到校上 课。
4、 留校师生切勿随意外出。
3、 及时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学校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
除继续做好橙色预警信号工作简则外,要特别加强防风措 施。当台风中心经过学校时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