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章.doc劳动合同公章
劳动合同没盖章
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 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 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 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 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 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 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 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 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 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 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 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
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 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 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 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 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 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 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 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 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 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 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 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 的劳动合同。
p align=right劳动法律网篇二: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
有很多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加盖公章,而是以双 方签字作为有效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和公司之间发生 劳动纠纷,该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关于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否就没有法律效用问题,我们可以从 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完整的合同形式应该是在签订合同 的具体内容条款以后,双方要盖章签字。
一般用人单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 人力资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签字的情况下,要有 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承办人员签字。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对于合同的期限、约定的 岗位、以及薪金等内容没有异议以后,自己要亲自签署自己的姓 名,以示承诺。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由别人代签。
而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文本要至少一式两份,公司 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约,就象买卖房屋、汽车合同一 样,当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目的是作为凭证,双方 随时有据可查,便于督促履行。公司没有给劳动者留存一份合同, 是不合乎规范的。第二,劳动合同盖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最一般地表现合同之成立,就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 字。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比如,应届毕业 生的三方协议,只能说明合同成立,只有学生毕业以后,到达工 作岗位,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才发生效力。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 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
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劳动关系也自合同生 效时建立。
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一、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能 力是签订合同
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通常,年 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 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当然由于法 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仲裁诉讼的证据制度,如果劳动合同 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合同,那他就必须举出充 分的证据来。
三、 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作出了不少 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 律规定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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